各物流企业、有关单位: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 (SB/T 10979-201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 (GB/T 31086-2014)、《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在全国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开展各项企业评估工作。请各参评企业积极参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随即开展的第三十六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第十九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第十六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第六批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以及第七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工作,共同打造、建立优质的企业平台。现将各项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上海地区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业。
二、 评估流程
自检 → 申报 → 审核 →现场评估 → 审定 →公示 →通告 →授牌
(一)自检。企业对照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申报。中央企业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评估办)申请,上海企业向上海市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审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评估办)申请。
(三)审核。
<!--[if !supportLists]-->1. <!--[endif]-->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上海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上海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if !supportLists]-->2. <!--[endif]-->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1-5A 级或1-5星级的企业均由上海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if !supportLists]-->1. <!--[endif]-->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 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上海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if !supportLists]-->3. <!--[endif]-->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if !supportLists]-->1. <!--[endif]-->A级物流企业评估。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上海评估办提交上海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if !supportLists]-->2. <!--[endif]-->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及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
(七)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三、 申报方式
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按照需要申报的评估项目选择相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统一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作为用户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使用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待1-2个工作日账号审核通过后,企业登陆系统选择申报的级别和类型后发起申请,并上传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下是各项评估工作的申报系统网址:
A级物流企业评估:http://cele.chinawuliu.com.cn
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http://sv.chinawuliu.com.cn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http://l1.chinawuliu.com.cn
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http://gyl.chinawuliu.com.cn
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http://wlhy.chinawuliu.com.cn
四、 申报时间
本次各项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其中申报5A或5星级评估企业资质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尹斐洁、安菲
电 话:010—83775630、83775631
E-mail:ZWLPGB@vip.163.com
2. 上海市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审核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吴洁、李佳
电 话:021-63235468、63233132
E-mail: cz2003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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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审核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